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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是中国历史上通过海路对外贸易最繁荣的朝代之一


2024-05-22 14:01

市舶司市舶司

中国古代官署名。负责对外(海上)贸易之事。唐时对外开放,外商来货贸易,广州等城市就成了重要通商口岸,国家在此设市舶司,或特派,或由所在节度使兼任。其职掌检查进出船舶蕃货、征榷、贸易诸事,五代时废止。宋代重视海外贸易,开宝四年(公元971年)在广州设市舶使,掌海上贸易。徽宗崇宁元年七月又在杭州、明州(今宁波)、密州(今山东胶县)、秀州(今上海淞江县)等地设市舶司,负责检查进出船只商货、收购专卖品、管理外商。建炎(公元1127—1130年)初罢闽、浙市舶司,职归转运司。元同宋制宋元海外贸易历史,世祖时,于广东置市舶提举司,武宗至大时(公元1308—1310年)罢。仁宗弛禁,改立泉州、广州、庆元三市舶提举司,掌发放船舶出海公检、公凭,检查出海船舶及管理所辖口岸船只事宜。明代于沿海各处置市舶提举司,掌海外各国朝贡市易之事。嘉靖后,仅留广东一处。清初实行关闭政策,对外通商口岸仅限澳门一地。康熙二十二年(公元1683年)弛禁,开广州、漳州、宁波、云台山(今连云港)四口贸易。乾隆时仅留广州一口通商。鸦片战争后,设税务司、总税务司管理海关诸事,大权落入洋人之手。

元代是中国历史上通过海路对外贸易最繁荣的朝代之一,它上承唐、宋,下接明、清。在我国古代海外贸易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 元代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以及海外交通的发达。为海外贸易的扩大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元初,统治者采取了某些鼓励农业,手工业和商业发展的积极措施,带动了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由于元朝疆域跨欧、亚二洲,对外交通空前发达。海外交通也发展到了一个更新的阶段。无论是航海技术、航行规模、所到达的地域范围等各个方面,都大大地超过了唐,宋时期。元代,东南沿海的对外交通贸易港口比前代更加繁忙,地点也有所增加。 元政府对海外贸易是非常重视的。为了有效地控制海外贸易。增加财政收人,官方制订和颁布了一系列有关管理制度,主要有市舶制度,朝贡制度以及官方参与海外贸易的官本船制度。元政府试图通过这些制度的颁布实施,将海外贸易纳入其封建统治轨道。 市舶制度是元代官方管理海外贸易的基本制度。是对店、来以来市舶管理体制的继承和完善。市舶制度的执行机构是市舶司。市的司设在东南沿海的对外贸易港口.负责组织、管理中外商旅的进出口贸易,兼任某些外事接待任务。市舶制度的核心是“市舶则法”。市舶则法又叫“市舶抽分杂禁”,它包括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抽分(税)的规则;二是经营许可证——公验、公凭的申报,审批及管理手续章程;三是对违禁出口物品的查堵和奖罚规定。

宋元海外贸易兴盛的世界意义_宋元海外贸易的发展_宋元海外贸易历史

此外,市舶法则还包括了一些诸如保护中外商人的合法权益;转运发卖舶货;优恤舶商等等方面规定。 朝贡贸易古来有之,是中国古代社会特有的官方对外经济联系形式,它肩负政治外交和商品交换的双重职能。元代由于国力强盛.所以朝资贸易也一度非常兴盛。为了加强管理,元政府陆续颁行了一些有关接待贡使、转运贡品、回赐犒赏等各个环节相适应的朝贡贸易制度。 官本船贸易制度是元代官方控制和垄断海外贸易的手段 也是元代海外贸易制度的最大特色。为了使官方攫取更大的海外贸易利益,统治者并不满足于仅仅靠市舶抽分(税)和坐收海外“贡品”,而是由政府直接插足海外贸易经营,官本船之制使应运而生。官本部制度的内核来源于“斡脱”的官本商办精神。官本船贸易制度规定,官方预付资金。提供船只,招招商人承包经营。其所获之利润,按照官七民三的比例分成 在元代前、中期,官本部贸易制度凭借政府雄厚财力,并佐之以行政强迫命令,得以大规模推行,成为主要海外贸易形式。 受官方政策的影响和制约,元代海外贸易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随着元政府对海外贸易政策的调整,元代海外贸易相应地划分为三个不同时期。第一个时期.从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 年)到二十一年(188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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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元政府采取了不少鼓励海外贸易和扶植海商的做法,如开诚布公地招徕外商;用低息贷款资助“海舶市诸番者”。废除宋末的重税等等,收到了积极的效果,使元初的海外贸易在经历了宋末的短暂衰退以后,逐渐得到复兴。第二个时期,从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到英宗至治二年(1322).元朝 对全国统治的进一步巩固,统治者急欲海加经济剥削,初期采取的某些温和,“让利”政策纷纷收回,代之以严厉的官方控制经济的政策。在海外贸易政策上,官本部制度占了主导地位。随着官本船制度的出现,以及“海禁”的施行。海外贸易几乎被官方控制和垄断。在这一时期内,私人海外贸易经常遭到禁止。以官本船贸易为主要特色的,包括各种形式的官方或半官方的海外贸易非常盛行。同时,由于办政策的作用宋元海外贸易历史,东南沿海形成了以大官僚地主为中心的海商集团。为了加强对海外贸易的控制,元政府在这一时期两次颁布“市舶则法”。第三个时明,从至治三年(1323年)到顺帝至正二十八年1368年).出于各方面的原因, 如官吏侵渔,民商反抗。以及通货膨胀等等,元政府被迫停止实行官本船制度,听任民间海南自主经营,于是,这一时期海外贸易的主流是私人经营。元代私人海外贸易在经历了中期的压制、排挤曲折发展以后,终于冲破政府的樊篱,释放出巨人的能量。

元代后期,私人海外贸易的经营形式多种多样,主要有独资,合伙和合股三种。海外贸易商的队伍构成也十分庞杂,上至王侯将相,下至普通商民,旁及三教九流,五湖四海之人,他们按照资本构成和技术分工结成了一定的相互关系。元代海南队伍的中坚是中、小海商,他们是推动海外贸易发展的真正动力。 商贸往来,互通有无;舟航所至,天涯咫尺。元代海外贸易为促进经济发展,增进中外人民的传统友谊.加强文化交流等方面均产生了有益的作用。但是,由于时代的局限,元代海外贸易没有、也不可能超越封建商品经济的范围,带来社会生产力或生产关系的任何重大变革。

唐时对外开放,外商来货贸易,广州等城市就成了重要通商口岸,国家在此设市舶司,或特派,或由所在节度使兼任。其职掌检查进出船舶蕃货、征榷、贸易诸事,五代时废止。宋代重视海外贸易,开宝四年(公元971年)在广州设市舶使,掌海上贸易。徽宗崇宁元年七月又在杭州、明州(今宁波)、密州(今山东胶县)、秀州(今上海淞江县)等地设市舶司,负责检查进出船只商货、收购专卖品、管理外商。建炎(公元1127—1130年)初罢闽、浙市舶司,职归转运司。元同宋制,世祖时,于广东置市舶提举司,武宗至大时(公元1308—1310年)罢。仁宗弛禁,改立泉州、广州、庆元三市舶提举司,掌发放船舶出海公检、公凭,检查出海船舶及管理所辖口岸船只事宜。明代于沿海各处置市舶提举司,掌海外各国朝贡市易之事。嘉靖后,仅留广东一处。清初实行关闭政策,对外通商口岸仅限澳门一地。康熙二十二年(公元1683年)弛禁,开广州、漳州、宁波、云台山(今连云港)四口贸易。乾隆时仅留广州一口通商。鸦片战争后,设税务司、总税务司管理海关诸事,大权落入洋人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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