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宫观的内涵和外延道教的屋化建筑空间
2023-05-03 08:04
一、道教宫观的内涵和外延
道教的宫观是道教神圣宗教理念的屋化空间,集中反映了道教的神学思维和理念;它随着道教的发展而日臻完善。可以这样说,宫观是道教的重要构成元素之一,也是道教文化的最重要载体之一。
宫观既是道士修炼、祀神的场所,也是信众进行求安祈福、礼拜诸神等宗教活动的场所,或者说宫观本身即是信众和信仰产生关系最多和最集中的场所。因此,宫观的宗教维度既指向道士,也应指向信众。
本文尝试将宫观的定义表述为:“道教宫观是道教神圣的屋化建筑空间,是道教供奉神灵、(道教)信徒举行礼拜、祭祀活动以及道士进行集体修道活动的专用场所”。这个定义首先从性质上将道教宫观从世俗空间中区别出来,将其固定在道教的神圣屋化空间内,或可视为本文之道教宫观的内涵。
再进一步,将道教的神圣屋化空间放到现实的社会、经济、文化这个层面,我们发现,宫观不仅仅具有宗教的维度,它还是道士的组织机构、管理机构乃至一种社会经济实体:
就组织机构而言,宫观是道教信仰的神圣的物化形式;对道教信徒而言,宫观既是精神上的磁场,也是地理上的归宿,它吸引和聚集了大批志同道合的人士,形成了一个类似世俗大家庭的组织。直到今天,道教宫观的住持还被称为“当家”,正是这一组织特性的反映。
一俟宫观内的宗教团体形成之后,数十名以至数百名道士群居一处我对道教文化的认识,实际上就形成了一个特殊的社会团体。观内道士的宗教生活、相互关系需要由一定的规范来维持,道士的衣食日用、宫观的钱粮出入需要有一定的管理机制,道观同世俗社会的关系需要有专人处理。因此,道观也必须同世俗社会一样,建立一定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但是宫观的神学维度又不允许它完全沿用世俗的规则形式,所以宫观就形成了一种不完全等同于世俗社会的特殊的社会团体和管理机构,以此来达到管理宫观的目的。
道教宫观既然是现实生活中的一个组织、一个团体,有自己的活动场所、人员以及活动,则在经济生活上也不能不与世俗社会发生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或募化、或靠赏赐、或租种农田、或躬耕自养、或承办法事、或出售宗教用品,以此来获得经济效益。同时,为保证道产稳定,宫观还形成了严格的经济管理制度。这使宫观在某种意义上又成为一个经济实体。
道教宫观虽然是道教神圣的屋化空间,但一旦面临世俗社会,便呈现出另一幅生动活泼的景象。飘渺玄妙的道教文化总是吸引着众多的文人墨客挥发思绪舞文弄墨;宏伟的建筑和优美的园林,是人们团聚和休闲的公园……甚至连道教宫观的饮食、服饰等都无一例外地受到世俗社会的影响。
总的来说,以上几点是宫观的功能,也同时构成了宫观的特点。它们在一定程度上跳出了宫观的宗教维度,是可视为宫观的外延。
二、 道教宫观文化
有了宫观的概念,下面谈谈道教宫观文化的定义。我们认为,宫观文化就是以道教信仰为文化依托,以道教宫观为地理依托而产生的文化种类。
具体来说,我们认为,道教宫观文化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个层面:一是单纯的宗教文化。它以道教信仰为文化依托,发生在宫观屋化建筑内,是与信仰有直接关系的文化现象。由于宫观的神圣空间本质,这类文化首先表现出来的特点是与宗教信仰的直接关联性。因此,道教宫观神学内涵的产生、形成、发展的历史,其物质载体――宫观建筑的出现和完善,宫观的神仙信仰、宫观神职人员、各种修炼祀神活动等反映了其主要内容。二是社会化的宗教文化。它也是以道教信仰为文化依托,发生在宫观内,但是并不单纯地服务于宗教信仰,是道教宫观文化的社会化。它脱胎于道教信仰,但是并不完全为道教信仰服务,而是兼具社会、宗教多重属性,是宗教和社会相协调的文化。如道教宫观的管理制度、经济制度、经营方式、道士的组织、纪律、道德、伦理乃至吃饭穿衣出行等都反映了这方面的内容。三是与世俗相通的宗教文化。它也是以道教信仰为文化依托,但是不总是或不完全发生在宫观内,甚至有时不完全服务于宗教信仰。如道教的饮食、服饰、音乐、美术、节日、庙会、旅游等与世俗文化协调的各个方面。其特点在于它不完全是宫观或神职人员的专利,在世俗社会中也很有市场,并且神圣与世俗之间还彼此吸收养分。
三、宫观文化的传统与现代两难
由于历史的发展,现代的道教宫观在与社会资源的整合的途径和方法上,与传统道教宫观有根本上的不同,但无论身处任何时代,宫观与社会的和谐共处依然是道教在社会发展中的旨归。现代社会正处于信息与网络高速发展的社会,工业化、城市化和科学技术的巨大发展,改变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世界各种宗教出现了一股现代化的发展趋势。道教也因应时势,提出了以“生活道教”为代表的现代化发展观点。这意味着传统道教对现代社会的调整性适应,以便能在社会生活中发挥自己应有的积极作用。
但对包括道教在内的所有传统宗教而言,所谓的现代化是一柄双刃剑。一方面它以一种积极的入世态度延续着传统文化,为人们进一步了解、发展传统文化提供了一个契机和更大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传统文化面对现代文化的冲击又必须做出调和甚至让步。这种妥协和让步的度非常难以掌握,一旦不当则会无情地销蚀道教文化的独特性,而形成对道教发展的消极因素。
事实上,现代道教宫观的所谓“现代化”发展尚是个比较勉强的提法我对道教文化的认识,因为它几乎还没有开始积累经验,就不得不面临现代化的转型。目前的道教宫观尚处于一个从传统转向现代的转型期,这种突然的现代化,远比那些逐步“现代化”和已经“现代化”的宗教所面临的问题多得多,正如目前道教宫观与旅游经济结合后所呈现出的机遇与挑战那样。
道观道院与旅游产业相结合,是道教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结合最紧密、同时也是交锋最激烈的“现代化”典型。应当说,道教宫观文化与旅游产业的结合是适应了现代社会的发展方向,也是适应了道教从传统向现代过渡的发展趋势的。作为中国的传统宗教,道教不仅在精神上追求“逍遥而游”的审美境界,思想上崇尚“道法自然”、“返朴归真”的哲学理念,同时在实践中践行这种精神:或游走天下寻仙访道,或隐遁山林营建洞天福地、名山宫观,从而形成了独具魅力的旅游文化资源。在古代,这既吸引着虔诚的道教徒,也吸引着整个世俗社会;在当代,随着人们精神生活要求的日益提高,道教所提倡的“逍遥游”的生活态度、“天人合一”的生存境界、“贵生重人”的生活方式、“道法自然”的哲学理念,以及承载上述理念的具象的物质性和非物质性载体,更成为人们乐于体验的文化旅游产品。
客观地说,对道教宫观文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是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为道教宫观和宫观文化的保护、建设、发展提供资金,并使之尽快适应现代化的发展要求;从文化的角度讲,也保留了传统文化,提供了一个认识和了解传统文化的场所。因此,道教宫观与旅游相结合,在理论上是同时具有经济效益和文化效益的。就经济效益而言,这是显而易见的,门票、香火以及法事等都是宫观重要的经济来源。但在得到经济效益的同时,其所表现出来的一些负面影响却让人堪忧:经济与文化的冲突导致文化的消退;宫观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随波逐流,导致宫观文化的本质的变味等。
当然也还存在一种不容乐观的例外,即一些道观固守陈规,拒绝现代开放交流的文化潮流,从而导致其发展得不到充足的供给而逐渐萎缩甚至消失。这也同样令人担忧。恪守传统威胁生存,过度开放又将丧失根本。这些现象下面的根本是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融合的观念和方法的问题。
四、道教宫观现代化的观念与方法
以旅游为依托的道教宫观现代化既是一个经济建设的过程,也是一个文化保护和发展的过程,其目的是因应社会的发展,建立与社会的和谐空间。应当说,在历史的发展长河中,由于道教既定的神学特质,宫观文化不论其内核、主体、载体还是与世俗相协调,它们的发展和建设都始终紧紧围绕道教之“道”的宗教之维,具备了自身与社会发展相平衡的内在机制,而形成了一种文化生态场。信仰在这个过程中发挥着强大的功能。因此,对“道”的信仰使外在形式升华为高尚的神学目的,使个人行为和宗教建设行为具有清心寡欲、淡泊名利、与人为善、以及始终追求天人合一的德行标准和发展模式。这本身就体现出了一种文化的生态性。
但是,现代工业社会的弊病,使我们总是不自觉地以牺牲文化生态和自然生态的发展为代价来换取经济利益。当我们将宫观文化经济化的时候,也不得不面对这个尴尬的问题。即在发展道教文化旅游的过程中,如何来保持经济和文化的平衡,如何来保持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平衡,从而最终实现宫观所代表的道教文化与现代社会的和谐。
第一,我们应当认清,在宫观现代化过程中所产生的旅游产品,绝不同于其他一般的旅游产品,文化是其生命力,宫观旅游在根本上是一种文化旅游。而所谓“文化旅游”,则是人们出于文化动机而进行的移动。宫观文化之所以能在旅游市场拥有一席之地,是在于宫观本身的文化吸引力和游客对文化的诉求。道教宫观旅游以集中体现道教文化为产品的灵魂和核心;游客的诉求,则在于对道教文化的感知。可以说,如果没有这种宗教文化的存在,就没有道教宫观的旅游。
第二,在开发定位上,道教宫观旅游首先是道教文化的保护和开发,其次才是利用,经济是服务于文化的,这才是道教宫观旅游的可持续发展之道。宗教是人类重要的精神文化现象。精神世界的现象自有其发展的规律,不能人为的造作和强加,更不能去其精神,取其外貌。我们只有将道教的文化内化于道教宫观旅游的各个细枝末节,与道教文化水乳交融,道教宫观旅游这个产品才能具备长久的旺盛的生命力,并始终在同类产品中脱颖而出,在获得经济效益的同时,为社会的精神和文化提供更多的选择。
第三,在道教宫观旅游的开发过程中,如果经济与文化发生冲突,则经济应让位于文化,这才是可持续的发展之道。受市场经济的影响,浓厚的市场经济色彩不时将道教文化深深地障蔽在金钱的诱惑之下,这极大地损害了道教文化。据说个别寺观的钟付费便可自行撞击。事实上,作为猎奇和噱头的可以撞着玩儿的钟,可能只能吸引一个游客一次,而作为宗教文化的心灵之钟,却有可能吸引游客一生。应当说,在当代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双赢是道教文化旅游发展的理想状态和追求的目标。但当二者发生冲突时,经济则应让位于文化。当我们有了这样的观念后,才能还道教宫观旅游一方净土。
第四,道教宫观文化旅游的开发应注意保护、培养和恢复当地传统文化的氛围。历史上,许多宫观都是当地的文化、教育中心,并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当地的文化氛围,形成了当地的道教文化传统。文化是一种动态的存在,具有很强的发散性和辐射性。因此,这就决定了宫观文化不可能仅仅存在于道教的“屋化”空间内,而是存在于与道教“屋化”空间在地理上有宗教联系的道教的“物化”空间内。它不仅包括宫观的屋化建筑空间本身,还包括体现道教宫观的所在地――各大名山、洞天福地,以及宫观的附属建筑,如阁、楼、祠、轩、庵、亭、院、庐、台、坛、洞等,乃至宫观周边的市场、街道、城市,他们都有可能成为宫观文化的辐射范围。因此,地理空间并不足以准确地界定宫观文化的概念。传统的文化氛围是无形的,它是道教文化的精神化和生活化,一般渗透进了当地的民风民俗,成为当地人生活的一部分。这种本身就保存了浓厚道教文化传统的宫观及其辐射地,应当保持其自然发展的样态,无须再加以修饰。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如果说旅游是道教宫观现代化过程中无法回避的选择,那么与社会的和谐则是宫观与现代社会相处的最终目的;而这个目的的根本,不仅在于宫观这种社会组织与社会的和谐,更多的是道教这种文化与社会的最终和谐。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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